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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於市長任內涉嫌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弊案,桃園地檢署今(27)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及其共犯等11人。檢方指出,鄭文燦於本案中事證明確,卻始終矢口否認犯行,其行為時為直轄市市長,身受國家俸祿,當應清廉自持,竟收受賄賂,建請予從重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桃園地檢署將鄭文燦等涉犯貪污等案件起訴內容,濃縮為起訴說明(點入連結),全文詳述12人犯罪事實,其中有關鄭文燦部份,分7大段詳述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開發案,相關人行賄動機過程、鄭文燦不當手法取得監聽譯文後改變決策、退款等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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