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點時報/記者張淑慧 報導】高雄市前鎮區廣西路與民權二路口日前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在協調過程中爆發激烈口角,甚至演變成毀損車輛及傷害案件。前鎮警分局一心路派出所獲報後迅速趕赴現場,成功控制局勢,避免衝突進一步擴大。
警方表示,於115年6月18日上午8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事故現場疑似發生糾紛衝突。員警抵達後立即介入處理,勸導雙方冷靜面對問題,穩定現場氣氛,防止衍生更大危害。
警方到場時,現場民眾向員警反映,一輛藍色自小客車疑似準備離開現場。員警隨即上前攔查並控制相關人員行動,防止涉案當事人離去,展現即時應變能力及執法效率。


經警方調查,43歲顏姓女子駕駛黑色自小客車準備路邊停車時,在倒車過程中不慎擦撞27歲蔡姓男子停放路旁的藍色自小客車。雙方下車協調事故時,因意見不合爆發爭執,蔡男疑似不滿顏女態度,情緒失控下竟拿起車內置物箱並徒手砸毀對方車輛後照鏡,導致車輛受損,飛散碎片更造成顏女臉部擦傷。
警方掌握相關事證後,顏女進一步指稱遭蔡男言語恐嚇,警方遂依現行犯身分當場將蔡男逮捕。全案訊後依涉嫌違反《刑法》毀損、傷害及恐嚇等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同時實施酒測及唾液檢測,確認雙方均無酒後駕車或毒駕情形。
此外,警方查出雙方車輛皆違規停放於紅線禁停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舉發,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另蔡男駕駛執照已遭註銷,警方再依規定舉發,可處36,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牌照3個月。
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呼籲,交通事故發生後應保持理性溝通,透過合法管道處理糾紛,切勿因一時衝動觸法。警方對於暴力滋事、毀損財物及危害公共安全等行為,將持續秉持強勢執法立場,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圖片來源:前鎮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