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 囤房最高稅率4.8%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嘉義縣9日電)囤房稅2.0於7月上路,嘉縣配合修法,議會8月底三讀通過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民眾非自用房屋全國總持有應稅戶數7戶以上及建商持有餘屋逾5年,皆適用每戶最高稅率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