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家慶報導】
受6月下旬豪雨影響,農業部6月26日公告屏東縣為農業天然現金救助地區,受理期間至7月10日截止。屏東縣政府表示,屏東縣6月下旬豪大雨農損金額累計達2億8,130萬元以上,縣長周春米特別指示農業處加強聯繫各鄉鎮市公所,儘速分批彙整申請農民資料並完成勘查及抽查等行政作業向農業部請款,並請已收到農糧署撥款的鄉、鎮、市公所盡速完成轉撥農民的動作,以協助農民復耕復建。
本次6月下旬豪大雨速報截至7月3日下午4時止,全縣農作物受災面積達1,704.39公頃,損失金額累計1億7,856萬2,000元;畜牧業已有33場畜牧(禽)通報災損,損失金額約2,027萬0,350元;漁業受災面積206.6765公頃,損失金額約8,247萬1,392元。
農業處長李永文表示,本縣因極端氣候影響,歷年遭逢災害頻傳,造成公所人員流動較快,呼籲本縣各鄉、鎮、市長重視所轄農民權益及留意公所處理量能,必要時應加派人手及加強教育訓練協助處理受理案件數量,並再次呼籲農民善加利用農業部開發「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記錄災損現況,並多角度拍攝農田後提供公所研判損失率達救助標準,降低公所逐筆地號現勘研判作業時間。
縣府表示,屏東市、潮州鎮、東港鎮、恆春鎮、萬丹鄉、長治鄉、麟洛鄉、九如鄉、鹽埔鄉、高樹鄉、萬巒鄉、內埔鄉、竹田鄉、新埤鄉、枋寮鄉、新園鄉、崁頂鄉、林邊鄉、南州鄉、佳冬鄉、車城鄉、枋山鄉、三地門鄉、霧台鄉、來義鄉、春日鄉及獅子鄉等28公所已有受理案件,尚有琉球鄉、滿州鄉、瑪家鄉、泰武鄉及牡丹鄉等5公所尚未有受理案件,呼籲若所轄境內農民有遭受農業災損應盡速受理案件以免影響農民權益,並請公所分批於完成現勘或免勘查註記後報送,始得向農業部請款,以加速協助農民復耕復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