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草屯發600元消費券 6/30前在鎮內店家攤商使用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2日電)總值600元草屯鎮消費券1月7日起發放,鎮公所今天表示,只要去年10月23日在草屯鎮設有戶籍鎮民,或去年10月23日前新生兒即可領取,今年6月30日前可在草屯鎮店家、攤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