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地主封鎖車輛通行道路 公共危險罪判刑5月

(中央社記者吳玟嶸金門23日電)金門黃姓女子取得含道路土地後,雇用他人以圍籬等阻礙車輛通行,經相關單位聯繫拆除未果後由縣府拆除;金門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黃女5月徒刑,緩刑3年,並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