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針對近期高雄市毒駕事件頻傳,甚至發生多起導致無辜市民傷亡的悲劇,立法委員、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柯志恩指出,已於今年二月提出《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針對酒駕與毒駕祭出提高刑度與再犯者「三不鐵律」:不得緩刑、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確保肇事者必須實質入監服刑。柯志恩呼籲,政府應立即正視宛如「移動式炸彈」的毒駕危機,並盡速將政院版草案送交立法院併案審查,別再讓無辜生命成為制度落後的代價。
據統計,今年1至5月高雄毒駕案件達739件,較去年同期增加299件,增幅將近七成。高雄昨天(4日)凌晨在左營區才發生毒駕拒檢逃逸、逆向狂飆並衝撞警車與無辜車輛事件;近日三民區也接連發生車輛失控衝撞市場攤位與店面的駭人事故,肇事者車內皆查獲安非他命、或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日前小港區更發生毒駕奪走「三寶媽」生命的悲劇,導致家庭瞬間破碎。柯志恩感嘆,這些令人心碎的悲劇,究竟還要發生幾次,才能得到政府更多的重視?
柯志恩強調,為將防線拉回悲劇發生之前,她已在立法院本會期初提出修法,全面提高毒駕行為的法定刑責,強化法律的實質嚇阻力。針對基本刑度,從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最高五年刑期,併科罰金提升至最高300萬元;針對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大幅提高刑度,若致人於死,最高可判無期徒刑,併科罰金提高至1000萬元。柯志恩認為,必須以符合比例原則的重罰,讓肇事者付出相對應的受害代價。此外,針對行政院近期研議將毒駕刑責提高為死刑,只要朝野有共識,她也表達絕對支持。
除了提高刑度,柯志恩更主張祭出「三不鐵律」以杜絕僥倖心態,修法草案針對五年內再犯者,一律不得緩刑、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確保肇事者必須實質入監執行刑期。
柯志恩強調,每一次的失控衝撞,都代表著有人可能再也回不了家,一個家庭在一瞬間徹底破碎。一條平安回家的路,絕對不該仰賴運氣,更不能寄望於肇事者微薄的自制力,絕對不能任由法律與制度永遠落在悲劇發生之後,期盼社會支持修法嚴懲酒駕與毒駕,共同將安全防線拉回最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