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家慶報導】
屏東小琉球地區20日發生民眾騷擾海龜的行為,屏東縣政府表示,小琉球海洋資源豐富,加上近幾年保育有成,已是台灣著名保育類海龜綠蠵龜棲息地,縣府在往返小琉球的交通船均有播放宣導影片,也於小琉球7處遊客較常前往遊憩沙灘設立中英文告示牌,呼籲民眾切勿違法觸摸、騷擾海龜,違者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罰金。
縣府農業處處長李永文表示,海龜保育工作需要政府及民間共同推動,農業處多年來持續配合包括海保署、海巡署及海生館等單位共同進行海龜救援及保育相關工作。尤其小琉球又是全台甚至世界知名綠蠵龜棲息地,因此縣府特別在包括花瓶岩、美人洞、肚仔坪、杉福沙灘、蛤板灣、厚石灣及魚埕尾等地設立宣導標示,為呼籲民眾在遊憩的同時切勿有觸摸、干擾或餵食海龜行為,以免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
雖經多方宣導,20日上午於小琉球地區卻又發生民眾騷擾海龜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遭海巡移送地檢署偵辦。農業處再次重申,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6及1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2條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請民眾如看到海龜應遵守面對野生動物的三不原則「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共同守護海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