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謝曉菁
不少民眾購買預售屋時,都會請驗屋公司檢查室內空間,但公共設施點交同樣不可忽視。查克國際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黃子欽於Podcast節目《地產好學聲》指出,公設點交不只是檢查健身房、游泳池等休閒設施,更包括消防、機電、給排水等公共設備,一旦驗出重大瑕疵,管委會依法可拒絕點交,要求建商改善後再重新辦理。
節目指出,實務上有許多預售屋是因為公設出現瑕疵,而無法交屋,因為公設涵蓋範圍廣,包含消防設備、機電系統、淨水設備等專業設施,往往需要透過專業儀器與測試才能確認是否符合標準,也因此驗收報告通常都相當厚。
對此,黃子欽指出,公設點交與住戶自行驗屋不同,住戶驗屋主要是針對專有部分,也就是自己購買的住宅,檢查是否有漏水、地坪空鼓、排水異常等問題;而公設點交則由管委會代表全體住戶辦理。
黃子欽表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7條規定,若公共設備如消防、機電等設施未符合規定,管委會有權拒絕點交,要求建商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修繕之後再辦理。同時,他也提到,公設尚未完成點交,不代表住戶不能入住,只要自己的住宅已完成驗屋及交屋程序,仍可正常裝潢及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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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黃子欽提醒,健身房、KTV、游泳池等休閒公設並不屬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7條直接規範之範圍,若出現瑕疵,通常須依買賣契約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原則上應由個別住戶向建商主張權利,實務上則常透過住戶授權,由管委會統一代為提告。
除了預售屋交屋案例外,黃子欽也分享一件成屋買賣糾紛。他表示,曾有民眾買下總價約4200萬元的住宅後,準備裝潢時才發現社區公告指出,公共區域外牆及地下室已有結構裂縫,且已委託結構技師評估修繕,但原屋主及仲介在交易前都未主動告知。
黃子欽指出,當時買方希望減價150萬元,但賣方僅願意減價50萬元。在介入協商後,他主張賣方未善盡告知義務,且現況說明書也未揭露相關資訊,最終成功協調成交價減少約465萬元,其中仲介公司負擔65萬元,並退還全部仲介服務費。
針對建商遲遲不願改善公設問題,黃子欽表示,若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7條規範事項,主管機關可依法裁罰,雖然罰鍰金額不高,但可持續要求改善;若屬休閒公設瑕疵,則須透過民事訴訟主張權益。為此,黃子欽提醒,民眾在購屋及點交時,要仔細確認公設品質,避免日後衍生修繕與訴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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