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康匠公司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擅自製造醫用口罩,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今說明,康匠公司尚未取得許可執照就開始製造醫用口罩,違反藥事法第84條,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由新北地檢署進行偵辦。
楊舒秦表示,9月22日當天衛生局跟食藥署、新北市調查處人員,前往康匠公司位在鶯歌區的德昌廠房稽查,當時該工廠尚未取得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卻已開始製造醫用口罩。
22日當天在德昌廠現場有查到”友你醫用口罩”,違規產品批號為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7日,這部分是未經核准擅自製造,違規品已要求業者下架回收。康匠公司雖在9月23日取得許可證照,但根據法規規定,尚未取得證照前不得製造口罩。經查產品許可證申請商及該公司登記於桃園市,將由桃園市衛生局監督業者進行回收作業。